一、网站优化策略
一、网站定位
网站定位等同于初始的市场调研阶段,主要涉及对用户群体、市场动态、竞争对手的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能够掌握用户搜索习惯、了解网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等关键信息。
二、关键词挑选
通常,关键词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核心关键词:与行业紧密相关,竞争激烈,搜索量大的词汇。
2、长尾关键词:竞争相对较小,搜索量适中,有助于提升网站流量和转化率的词汇。
3、品牌关键词:企业主普遍了解,如“小米吸尘器”中的“小米”即为品牌词。
这三种关键词在网站优化中通常都会用到。在挑选关键词时,建议利用百度指数或站长工具等工具,挑选指数适中、与网站、产品、服务等内容相匹配的词汇。例如,针对大闸蟹的网站,大闸蟹的指数很高,但前期直接优化效果可能不佳。不妨转变思路,选择“哪种大闸蟹更美味”这类具有搜索指数且竞争较小的词汇进行推广。
三、内容创作
在内容创作方面,有些企业为了追求文章数量,可能会拼凑内容,大量发布文章。然而,这类文章有何价值呢?目标客户面对类似内容,往往提不起兴趣。
因此,在内容创作上,无论多辛苦,我都建议从网站自身出发,挑选消费者感兴趣的内容进行撰写和发布。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尽量图文并茂,这样既能吸引客户,也便于搜索引擎抓取。
以上三点,是我进行网站优化的一些心得。实际上,网站优化涉及的内容远不止这些。在后期,还需要进行许多仅靠专业SEO团队才能完成的技术性工作。
如何规范化档案日常管理
档案管理规范
一、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恪守职责,遵守纪律,积极参加各类档案业务培训,并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北省档案工作条例》,遵循党和国家及本系统(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对于档案损毁、丢失、泄密、擅自复制等失职行为,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档案法》及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直接领导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3、熟悉本单位和本系统业务工作,了解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过程,掌握分类方法、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4、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提高案卷质量,努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逐步推进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5、与鉴定小组其他成员一同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鉴定,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鉴定分析,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制定销毁清单,撰写鉴定分析报告,经领导批准后,与有关人员一同认真销毁。
6、保持库房整洁卫生,档案案卷排列有序。认真执行档案“八防”工作,坚持记录温湿度及调控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经常核对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保护方面的事故,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7、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全面了解室藏情况,主动提供档案资料,做好咨询服务和档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坚持做好查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注意收集利用效果和信息反馈,编制利用效果实例和档案信息。
8、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室藏档案编写有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满足各项业务工作的需求。
9、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科研课题鉴定会、单位工程验收会、初步竣工验收会、竣工验收会等活动,认真接收上述活动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并整理归档。
10、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地填报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调查统计表。
11、在做好单位内部档案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单位内部各科室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档案保管规范
1、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时,必须认真清点,严格执行交接手续。
2、保管档案和资料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并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3、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配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4、根据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5、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阅览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6、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7、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账物不符时,必须及时追查、处理和修复。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三、档案复制规范
1、遵循保密原则,涉及保密的档案不得复制。
2、复制档案内容,须经处领导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
3、破损的档案,档案员要及时修复和复制。
4、对利用较多的档案,可复制数份,以供使用,并保护原档案,减少档案磨损。
四、档案查借阅规范
1、本着方便工作、满足利用的原则,档案资料一般不予借出,须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1、本着便利工作、适应使用的原则,档案资料通常不外借,需在档案室、阅文室内查阅。
2、本部门相关科室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文室内查阅,确实需要外借的档案,必须经分管处长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3、外来单位查找利用档案者,一律需凭单位介绍信,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相关部门派人陪同,方可查阅。
4、借阅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线、圈点、标注,不得涂改撕毁,不得将档案材料带回家或放在不安全的地方,更不得将档案保密内容泄露。
5、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防止烧毁、水渍档案。
6、借阅者归还档案时,应填写利用效果信息反馈,认真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如发现有撕毁、涂改和损坏现象,按照档案法规有关条款及追究责任。
五、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档案库房管理,做好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整齐美观,坚持不定期查库,并认真做好记录。
2、注意库房安全。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进出库房随时关门上锁,不允许非库房管理人员进入库内。
3、定时测量记录库内温度。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范围内,并注意做好空调机和去湿机的定时开关工作。
4、做好库内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磁、防高温、防虫、防鼠、防有害气体等“十防”工作。
5、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保护现场不受破坏。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凡是本单位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图表、账簿、声像、照片、实物以及上级印发需要本单位长期执行和落实的各项规定、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2、归档时间
(1)各项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科室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堤防建设工程在立项之初及竣工完成之间所形成的资料在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财务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移交给综合档案室。
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本单位发文、基建项目档案一式两份,堤防建设项目档案按上级要求制定份数。
(2)自己撰写的归档文字材料,必须用碳素墨水和黑墨水书写,禁止圆珠笔、复写纸书写,粘贴装订要符合档案技术保护要求。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整齐、清洁、字迹清楚,便于利用。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形成规律。
(5)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系统、准确的反映各职能部门在各项活动中真实内容的历史过程。
4、归档手续
移交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清点无误,双方签字后,各自保管一份,以备查找、负责。
七、“三纳入”、“四参加”制度
1、将档案工作纳入到堤防处工作计划,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岗位责任制中。
2、堤防处有关会议要有档案部门或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3、工程项目建设、科研、设备安装、调试等业务活动要有专(兼)职档案人员参加。
4、科技项目的鉴定,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5、基建、设备、科研成果验收活动有档案专职人员参加。
档案人员参加以上活动中带回的图片资料,必须及时登记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不得作为私有,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八、档案史料编研制度
1、综合档案室是堤防处档案史料的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职能部门,编研工作是档案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应根据堤防处岁修、防汛、堤防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史料,坚持做到经常不断的搞好编研和开发,以满足各方面利用档案史料的需要。
2、根据堤防处各项业务工作需要,档案室按规定搞好档案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据统计、专题文件汇编等必须编写的档案史料。
3、深层次的编研工作,可根据堤防处的特点,由档案部门或组织专门写作班子集中进行编写。
4、编研的档案史料,只限堤防处内部使用,不得对外借阅和向社会公布。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或向社会公布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处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
九、文书材料归档制度
1、本单位形成的各种专业内容、各种载体(纸张、胶卷、磁带)、各种形式(如文件、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即照片、录像、录音等)各类档案均须及时送本机关综合档案室归档。
(1)文书档案,应于档案形成年度的次年第一季度末前归档完毕。
(2)会计档案,应于形成年度为单位,于决算批准后,继续在财会部门保存一年期满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3)科技档案,应分别在一个科研课题、一个试制产品、一项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及时归档。
(4)其他各种专业档案,均必须按其形成规律,遵守上级档案部门或专业部门的规定及时归档。
2、凡属本处职能工作所应当负责贯彻执行及凭借指导本机关职能工作的,凡记述本处实际工作或生产技术活动历史面貌的文件(包括正式文件和一般文件材料)电报、图纸(含底图)图表、报表簿册(即各种登记簿、账簿、名册)和录音、录像、照片等均须向综合档案室归档。
3、归档工作,务须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稿本、份数以及每件文件的页数均须齐全完整。
3、归档事务,务必确保归档文件类别的种类、版本、数量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都完备无缺。
4、所有归档的文件材料,须在“维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的同时,依据文件的保存价值(即永久、长期、短期)构建保管单位(案卷)进行编目和归档。
5、归档文件材料中的文件与电报需逐一分类立卷。正本与附件、印本与定稿、请示与批示、转发文件的批文与原文、多语言形成的同一文件不得分立卷。
6、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如文书、会议……档案等),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一同归入复文件,无复文的请示归入请示年份;跨年度的规划归入起始年份;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入会议开幕年份;非诉讼案材料,归入结案年份。
7、卷内文件需按顺序排列。一般按责任者——问题——时间排列,确保同一文件的正本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稿件依次排在定稿之后;非诉论案件卷,结论、决定、判决性的文件材料在前依据材料在后。
8、卷内文件,应按顺序逐件逐页标注所在页号或件号。即:
装订的卷,在有文字的每页文件的下面右上角,背面左上角标注全卷文件统一的顺序页号;
不装订的卷,应在每份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在章内填写顺序件号;
图表和声像材料,应在装具上或在声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编号。
9、所有归档案卷,不论永久、长期和短期保存价值,均需按照规定格式逐卷填写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
(1)填写目录时,不得随意改变和简化文件题名(即标题);
(2)对无题名或题名(如通知)不能反映文件实质内容的文件,应根据文件内容予以命名;
(3)对无责任者(即作者)、年、月、日的文件,要核实清楚,补齐后填入有关项内;
(4)会议记录,应填写每次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5)填写卷内文件目录的字迹要端正;
(6)填写卷内文件的情况说明,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无需说明的卷,亦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立卷的时间填上;
(7)卷内文件目录置于卷首,备考表置于卷尾。
10、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所摄声像的人、物名称、身份(或职务)及其活动时间、地点、核心内容和摄录者。
11、所有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需去除订书针、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如有破损者,应按裱糊技术要求进行修复;如有字迹扩散褪变者,应复制,复制件与原件一并归档。
12、所有归档的文件、材料,均需装订。凡装订的案卷,须按卷内文件目录在其首、备考表在其尾,卷内文件依预定先后排列的顺序整理,做到右、下侧整齐;采用直径1-1.5毫米粗细的线绳和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凡不装订的案卷,应用细线和缝纫机装卷内文件逐件装订。
13、归档文件材料的卷皮、卷盒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等,必须符合档案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清楚。
14、归档案卷的标题要简洁、准确地反映卷内文件内容,一般应由卷内文件的负责者(即作者)、内容和名称等部门组成,对责任者简称的使用,要通俗易懂,保持一致。
十、档案移交制度
1、国家规定应向当地档案馆移交的永久和长期保管档案,本处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并妥善保管交接凭证,还应在检索工具上注明。
2、档案工作人员离职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办理离职手续。
3、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统计和移交工作作好准备。
4、移交登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有综合性的报表,又要有详细的明细表,要做到帐物相符、账表相符。
十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均应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编造清册全部移交到综合档案室保管。
2、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整理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职责。
3、严格执行安全保管制度,谨防损毁,不得失密和泄密。
4、调阅会计档案,须由财务科长陪同借阅。
5、对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由综合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经处档案鉴定销毁小组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
十二、声像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声像(照片、录相带)档案管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1、对声像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系统、安全,以备管理使用。
2、声像档案的收集工作、整理程序和保管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管理。
3、声像档案管理员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相带。
4、借阅声像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借阅审批手续,归还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5、对收藏的声像档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检查。
6、严格做好声像档案的保密工作。
十三、实物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实物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实物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特制定本制度。
1、对实物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以备开发和利用。
1、对实体档案实施集中统一调控,保障其完备、精确、系统、安全,以供开发与运用。
2、实体档案涵盖:锦旗、匾额、书画、图章、荣誉凭证、奖杯。
3、实体档案的归档需确保实物的完好、整洁、洁净,注重防火、防潮、防尘。
4、实体档案的归档时限要求所属各科室应迅速将实体档案移交给档案室进行归档。
5、实体档案的借出需经处领导同意,依照规定办理借出手续,若用于展示,需定期对展示的实体档案进行检查。
6、实体档案若出现破损,必须进行严谨的修复和技术处理,以延长实体档案的使用寿命。
7、建立实体档案登记和统计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四、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维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2、保密文件、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与解密,必须依照国家相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应妥善保管,绝密档案需单独保管。
3、档案库房设施应符合“八防”标准,需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重大节日前应提前检查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不泄露不应说的国家秘密,不询问不应知的国家秘密,不查看不应看的国家秘密,不记录不应记录的国家秘密。
5、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得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得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程序,并限于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他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7、不得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的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并指定专人保管。
8、不得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透露国家秘密。
9、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不得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档案鉴定与销毁规则
1、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档案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鉴定小组以专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档案价值鉴定原则和标准为依据,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基准,及时组织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
3、鉴定工作完成后,需撰写鉴定报告,在保管单位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对无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及文件材料,需编制清单,提出销毁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报送相关档案部门备案,方可销毁。
4、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重新鉴定后,确有保存利用价值需延长保管期限的,应重新规定保管期限,其期限从首次鉴定的年份计算。
5、经过鉴定,对延长保管期限的档案或文件材料需重新组卷,确保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保管单位质量达标,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档案部门需及时向领导汇报,责成相关科室或责任人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时,监销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由档案室和相关部门派员在指定地点共同监销,监销人员在销毁前需认真清点核实,销毁后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领导。
7、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监销人员在档案未安全销毁前不得离开现场。
8、特殊情况下的专门档案按相关规定执行销毁。
十六、档案使用规则
1、本单位档案仅限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使用。查阅借阅档案,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反馈给档案室,任何人不得例外。
2、外单位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核实查阅人员的身份和询问查阅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4、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5、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每人每次借用份数不得超过3份。
6、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7、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需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8、遇节假日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安全保密等工作。
9、查阅档案过程中,若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复制、抄录档案资料,需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11、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
十七、档案统计规则
1、档案统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要求。
2、档案统计包括登记和统计两部分。档案室需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台账,档案人员需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收进、移出、整理、鉴定、销毁、抢救、清理、保管的数量、状况及结构的登记和统计,还需做好档案检索、编研和利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
2、档案计数涵盖记录与计数两大环节。档案保管部门需构建档案作业计数台账,档案工作者应严谨细致地执行档案接收、转移、编排、评估、销毁、抢救、整顿、保管的数目、状态及结构的记录与计数,同时亦需对档案检索、编纂和运用状况的记录与计数予以重视。
3、档案计数内容与标准需保持统一性、恒定性和连贯性,不得擅自变动。
4、计数数据需精确无误,情况需真实可靠,结论需准确无误,所有数字均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体需规范、清晰、不得草率或模糊。
5、需及时、精确地向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单位档案作业计数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计数表,统计表需经领导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或存档。
6、需持续做好温度湿度记录,掌握库房温度变化状况,定期进行研究和分析,采取科学的降温除湿方法,确保库内温湿度控制符合国家和本省的规定标准。
7、档案室需定期对档案计数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定期对计数数据进行必要的汇总、分析和探讨,以便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更深入地认识和掌握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洞察发展规律,分析发展动向,提升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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