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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增值税发票信息核实/发票真伪核实途径

河南增值税发票信息核实/发票真伪核实途径:为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强化发票监管,国家税务总局借助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搭建了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稳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持有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访问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对由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信息进行核实。单位和个人首次通过网页浏览器访问平台时,需下载并安装根证书文件,查阅平台提供的发票核实操作指南。

各级税务机关应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增值税发票核实工作的宣传辅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增值税发票核实工作顺利进行。

平台使用注意事项:

1、首次核实前请点击此处安装根证书。

2、当日开具的发票当日可核实。

3、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核实5次。

4、可核实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5、税务咨询服务,可拨打12366或点击在线咨询。

6、若遇到个别浏览器版本无法核实,建议更换浏览器。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操作手册

一、平台登录

1、打开浏览器。建议使用IE9.0以上版本的微软IE浏览器、50.1版本的火狐Firefox浏览器、55.0版本的谷歌Chrome浏览器。

2、登录网址:

3、未安装根证书的登录,浏览器地址栏会发出警告;

(1)微软IE浏览器出现:

此时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即可。进入网站后,为正常获取验证码核实发票,需下载和安装根证书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操作说明-证书安装栏目。

注:具体安装方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根证书安装操作手册.doc》相关章节。

(2)火狐Firefox浏览器出现:

此时需选择高级,然后点击添加例外按钮。建议将永久保存此例外的选项置为未勾选状态,然后点击确认安全例外按钮。进入网站后,为正常获取验证码核实发票,需下载和安装根证书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操作说明-证书安装栏目。

注:具体安装方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根证书安装操作手册.doc》相关章节。

(3)谷歌Chrome浏览器出现:

为正常获取验证码核实发票,需下载和安装根证书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操作说明-证书安装栏目。

注:具体安装方法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根证书安装操作手册.doc》相关章节。

4、按照上述步骤完成操作后,关闭浏览器再重新打开发票核实平台的网址,在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自动刷新验证码或在点击获取验证码后能正常获取到验证码,即可正常使用本平台核实发票。

二、发票核实

(一)概述

1、在本核实平台中,可核实所有增值税发票,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电子专用发票);

(2)全电发票,含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普通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二手车);

(4)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及通行费发票、卷式发票);

(5)具体有关的核实说明详见网站的发票核实说明栏目

2、发票核实说明:

(1)可以核实的发票时间范围:

l可核实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l当日开具发票当日可核实;

(2)如需查询、验证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发票信息,请持发票原件至发票开具方税务机关或登录发票开具方税务机关的发票核实网站进行核实。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核实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核实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核实结果。如对核实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

发票核实的操作步骤如下:

(二)核实方式及操作步骤

1、录入核实

登录增值税发票核实平台后,首页显示: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核实项目信息后,点击核实按钮获取核实结果。

2、扫描核实

点击页面中扫描按钮,弹出窗口提示。如下图所示。

点击窗口提示确定按钮后,使用已连入计算机的扫描枪对发票上的二维码进行扫描,则页面带出对应发票信息,点击核实按钮获取核实结果。

3、导入核实

(1)点击页面中导入按钮。如下图所示。

(2)跳转至导入核实弹窗。如下图所示。

(3)点击对话框中的浏览按钮,选中需要导入的文件(支持文件格式为pdf、ofd),点击打开按钮。如下图所示。

(4)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回到首页面并带出对应发票信息。

导入后,如下图所示:

(5)点击核实按钮获取核实结果。

(三)核实录入项

根据纳税人核实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金额;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格;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车辆总价;

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5、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凭证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

6、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金额;

7、纸质发票(普通发票):

凭证代码、凭证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密码区凭证号码赋码后6位);

(四)查验结果展示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增值税普通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税务局自建电子发票开具软件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查验平台中提供版式文件下载功能。

在发票查验明细中,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如图所示: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7、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8、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税务局自建电子发票开具软件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在查验平台中提供版式文件下载功能。

在发票查验明细中,点击版式文件下载按钮,预览或下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版式文件,如图所示:

9、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五)查验结果说明

1、凭证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凭证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凭证处于正常状态。

2、凭证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凭证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凭证已被凭证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凭证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凭证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凭证: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凭证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凭证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

(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

(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国税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

(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凭证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9、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示例如下:

(1)不一致:

(2)查无此凭证:

三、凭证常识

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凭证相关的知识内容,主要包括:凭证种类、凭证版式、防伪措施以及最新电子凭证概念等介绍和说明。

(一)凭证种类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票种:

全电凭证,目前主要包括电子凭证(增值税专用凭证)、电子凭证(普通凭证),是全面数字化的凭证,是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凭证,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电子凭证将纸质凭证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通过标签管理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凭证单一票种,设立税务数字账户,实现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予凭证开具金额总额度、自动流转交付。

增值税专用凭证(含增值税电子专用凭证):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凭证,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普通凭证(含电子普通凭证、卷式凭证、通行费凭证):是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时,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的普通凭证。

机动车销售统一凭证: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开具的凭证。

二手车销售统一凭证: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凭证。

(二)凭证版式

根据目前增值税的票种,分别展示了:增值税专用凭证、增值税电子专用凭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凭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凭证、增值税普通凭证、增值税电子普通凭证、增值税普通凭证(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凭证(通行费)八种凭证票样。

(三)防伪措施

提供增值税专用凭证和普通凭证的防伪措施和大致鉴别方法。

四、常见问题

本查验平台提供增值税凭证查验过程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及解答,包括操作问题、业务范围等。

1、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凭证管理系统开具的凭证,包括:

(1)增值税专用凭证

(2)增值税电子专用凭证

(3)电子凭证(增值税专用凭证)

(4)电子凭证(普通凭证)

(5)增值税普通凭证(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凭证(卷票)

(6)增值税电子普通凭证(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凭证)

(7)机动车销售统一凭证

(8)二手车销售统一凭证

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凭证,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非属上述范畴的发票,请遵照原有查验途径实施查验。

2、允许查验的时间段:

(1)可查验最近5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天开具的发票当天可以进行查验

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的次数为5次,超出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4、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若对查验结果存有疑虑,请携带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查验结果说明:

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相符,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相符,则显示查验不相符的结果信息。

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找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发票真伪辨别方法

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

(一)防伪效果

防伪纤维的物理形态呈圆环状随机分布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圆环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如下图所示)。

(二)辨别方法

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以小于45度的角度照射环形纤维,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

二、造纸防伪线

(一)防伪效果

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含有造纸防伪线,防伪线在自然光下有黑水印的特点,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为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如下图所示),防伪线据票面右边缘20mm-80mm。

(二)辨别方法

在日光下对光观察防伪线呈现黑色线状水印,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垂直照射防伪线呈现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

三、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二)辨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四、专用异型号码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二)辨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五、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二)辨别方法

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原文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河南三支一扶考什么内容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河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创新思路,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

一、招募计划

2015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800名,其中支教210名,支农108名,支医183名,扶贫109名,水利25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65名。服务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支一扶”服务完成之后,经过考核达标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参与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有关政策,将依照相关条例执行。

(四)全面实施社会保险条例。各地需认真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与社会保险条例,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大学生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持续完善工作生活保障体系,提升保障水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需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五、招募工作计划

(一)发布通告

省“三支一扶”办于2015年6月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通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2015年6月13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2015年6月14日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考生可于2015年7月9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5年7月18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考生可于2015年7月9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5年7月18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5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六)职前教育

职前教育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导,各省级市、省直属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执行。7月下旬,被选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依照规定携带《2015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凭证》及个人身份证至服务地所在省级市、省直属县(市)“三支一扶”办办理报到手续,并参与职前教育。职前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党和国家针对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扶贫及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信息;乡镇共青团相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的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

上述体检、考察、职前教育等工作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决定。

欲了解更多关于三支一扶考试招聘信息,请访问中公网校三支一扶考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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