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对象是
9月21日,江西省人社厅、省政务服务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软文发布会。
江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志忠发布和介绍有关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裴忠彪,省政务服务办主任邵高,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主任万强,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闵辉,萍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金勇出席软文发布会,并回答报刊记者的提问。江西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徐承主持软文发布会。中新社、江西日报、江西卫视等20余家中央驻赣和省内新闻媒体单位参加软文发布会。
江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叶志忠介绍有关情况
今年5月31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是全国第二部社会保障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为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下面向人们介绍有关情况。
一、《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出台,将为推动全省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一卡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我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落实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在推进海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深圳先行示范区、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时,均提出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同时,在多个重要文件中,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经济时政补贴发放、交通出行、看病就医、适老服务等领域应用。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以更加高层级的法律法规为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提供法治体系保障。
(二)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助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具体实践。近些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作为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来抓,作为服务“五型”政府建设、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我省推进实现群众办事“减证便民”“只跑一次”“一网通办”的具体实践。2018年6月,率先在全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政策文件,明确将社会保障卡打造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卡。今年3月,省委、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的意见》,提出了民生服务“一卡通办”、公共服务“一卡通行”、收支结算“一卡通付”和社会服务“一卡通用”4方面13个领域应用任务。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要求,助推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需要在省级层面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领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三)推动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我省提高服务效可以满足群众需要的重要途径。如今,在各级人社部门的努力下,全省已累计发行实体卡4789万张、电子卡2725万张,签发率居全国前列,基本上做到了“应发尽发、人手一卡”。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已通过赣服通、江西人社等渠道提供40余项便民服务事项,初步实现了经济时政、医疗、民政、文化、交通等领域的“一卡通用”,全省多地已经实现“一卡通办”“一卡通享”“一卡通游”,为群众办事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社会保障卡已经成为我省群众享受便捷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的重要载体,群众期盼实现更大范围更加高品质的“一卡在手、生活无忧”。为切实服务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总结前期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成功经验和制度成果,并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二十二条,主要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目的原则、各方职责、发卡范围、应用领域、安全保障、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相关条文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又结合江西实际,主要体现在“六个明确”上。
一是明确目的原则。《条例》制定目的是推动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数字化,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明确了“统一组织、协作共享、高效便民、保障安全”的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各方职责。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协调机制,组织领导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应用与服务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医保、工会等政府部门和人民团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应用服务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政务服务部门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三是明确发卡范围。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为本省户籍人员或享有本省公共服务权益的其他人员。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居民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一卡通用。国家和本省确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领域,有关部门不得再发放功能重复的民生服务卡、证或电子二维码。
四是明确应用领域。社会保障卡可用于证明持卡人身份,是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可以用于办理政务服务事务、领取经济时政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并及时更新。支持各部门依托社会保障卡身份识别、金融服务等功能开发其他便民服务,推动更大范围更加多领域集成应用。
五是明确安全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信息安全保障与监督机制,保障持卡人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泄露持卡人信息,不得非法扣押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违法使用社会保障卡的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了政府有关部门、公共服务机构等在“一卡通”服务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针对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骗取和套取基金资金,以及出租、转让、出借本人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罚则。
三、贯彻落实安排
我们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今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省人社厅、省政务服务办共同牵头,持续加强与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将在省人大以及省司法厅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配套措施。加快细化出台一批务实管用、前瞻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用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用卡规范和服务规程。指导各地完善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数据共享、一网通办、信息安全保障等工作机制,为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稳定运行、见实见效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加快推广应用。加快实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经济时政、文化、旅游、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应用,打造一批示范性应用场景,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更加多便利。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选择好突破口和切入点,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提高服务功能。
三是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培训,与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座谈会等方式,提高对《条例》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将《条例》列入普法宣传内容,充分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条例》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我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同时,也恳请各位记者朋友,加大对《条例》贯彻实施的宣传力度,让更加多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持卡用卡。
问
中新社记者:《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作为创新性较强的一部法律,在制定过程中主要遵循什么样的的指导思想?
答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裴忠彪: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是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为了充分调动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主要遵循三方面的指导思想。
一是体现“小切口”立法要求。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采用小切口立法,按照“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的要求,《条例(草案)》由起草初期的55条,精减到今日的22条。
二是体现便民服务理念。将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公共服务机构的各种服务事项整合到社会保障卡一张卡办理,开发跨领域、跨行业便民利民应用,推动实现“一卡通办”“全省通办”,减少群众持卡数量,降低使用成本,达到群众办事方便迅捷的效果。
三是体现推广应用目的。推进社会保障卡及其关联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促进跨领域、跨行业集成应用,对开放应用领域、编制服务清单、完善服务设施、规范办事流程、保障信息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规程,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做到“一卡通用”。
问
江西卫视记者:《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作为小切口立法,如何做到“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
答
江西省人大社会委办公室主任万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地方立法要有地方特色,需要几条就制定几条,能用三五条解决问题就不要搞“鸿篇巨制”,关键是吃透党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需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习近平总书记用生动的言语、精辟精准的阐释,为我们地方立法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抓住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卡这张小小的卡片做文章,积极开展“小切口”地方立法实践,努力探索“小快灵”立法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效,用心用情用力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这里的“小”,指的是切口小,针对的是特定领域的特殊需求或特殊问题,而我们实现社会保障卡的一卡通用,就是这次立法的特殊需求;“快”指的是行动迅速,条例从去年年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到今年3月提请一审,5月二审通过,大约只用了半年的时间,应当说立法效率还是很高的;“灵”指的是符合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务实管用、解决问题,注重的是条款明确具体、规范简洁明了、便于操作执行,保证我们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为做好有关立法工作,省人大社会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人社厅、省政务服务办组成立法工作专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开展了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法规起草工作,在起草之初协商确定“小快灵”立法模式,条例由起草之初的55条,大幅精简压缩到今日的22条,重点在于围绕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过程中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尽明确、应用环境不很全面、公共服务卡证码过多以及推广应用过程中的法律效力等诸多问题来进行规范,着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实现民生领域服务卡应整尽整、多卡合一,解决老百姓“一人多卡”和到政府部门办事手续繁、卡证多等相关问题,促进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让我们这张小小的社会保障卡真正成为老百姓用的放心舒心的幸福卡。
问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记者:《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的出台,将为持卡人在使用社会保障卡时,提供哪些权益保障?
答
江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处长闵辉:
《条例》在制定过程中,始终秉持减证便民理念,注重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如《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障卡可以用于证明持卡人身份,作为公共服务场所身份核验、办理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事务、注册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身份证件。
持卡人办理政务服务和居民服务事务,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共服务机构可以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持卡人提供纸质文件资料或相应证明材料。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少提交材料数量,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泄露持卡人信息,不得非法扣押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这主要为了保护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和用卡权益,解决住院押卡等现实问题,社会保障卡是发放养老金、惠民惠农补贴等民生资金的重要载体,不是抵押物,保障群众用卡权益,是我们推动立法的重要目的。
为加强社会保障卡的使用管理,《条例》做了以下规定,规范社会保障卡的使用。一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冒用、盗用他人社会保障卡;不得伪造、变造或买卖社会保障卡,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社会保障卡。二是规定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及其密码,不得出租、转让、出借本人社会保障卡。因本人原因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账户资金损失的,由持卡人依法承担后果。三是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持卡人违法使用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记入其信用记录,并纳入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问
新法治报记者:我们了解到,萍乡市已被国家人社部列入了全国第二批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示范地区,请问萍乡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针对《条例》贯彻实施有哪些举措?
答
江西省萍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金勇: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萍乡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以“开拓进取,务实担当”的实干精神,加快推进落实。
2019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萍乡市社会保障“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以“推进民生领域应用、强化公共服务功能、优化金融服务功能”为重点,布置了共20项具体工作任务,至2020年底全部工作任务均已完成,实现了人社部门全业务用卡、健康扶贫一站式服务、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务,并与各合作银行建立了25个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网点,方便群众持卡用卡。2021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契机,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提质提速,重点打造了五大领域应用场景。
一是公共交通领域,我市发行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不仅仅可以乘坐本市公交,还可在全国318个城市乘坐公交地铁,方便群众出行。二是旅游观光领域,我市5A级景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已实现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电子卡线上线下购票和扫码验票等功能,一部手机就可以畅游武功山,大大减少排队购票等候时间。三是文化体验领域,在市图书馆群众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电子卡进行办证、借阅、查询等自助服务,为群众特别是还没有办理身份证的中小学生带来了便利。四是经济时政补贴资金发放领域,今年我市全面上线江西省惠民惠农经济时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及时精准将各类补贴发放到群众社会保障卡。五是民生服务领域,我市在上栗县试点,打造村(社区)人社服务平台,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16项社会保险业务、享受22项就业创业服务。这些场景的打造彰显了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为民”的服务特质,体现了萍乡市委市政府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初心使命。
下一步,我们将以《江西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为指引,以我省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试点为契机,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持之以恒在更为广泛领域更深层次打造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推进就业服务“一卡通享”。我市将结合社会保障卡大数据,支持湘赣边区域人力资源产业园打造“社会保障卡+智慧就业”应用场景,为湘赣边24个县市的公司和就业人员提供智能化的就业服务,助力实现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行”。我市将使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替代现在发行的公交卡,初步计划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替代工作,在本市实现“一卡通行”。推进旅游观光“一卡通游”。我市将在4A级以上风景区全面实现凭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电子卡购票、验票入景区,在本市实现“一卡通游”。推进文化体验“一卡通阅”。我市将在市、县(区)两级图书馆、智慧书吧全面实现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电子卡进行办证、借阅、查询等功能,在本市实现“一卡通阅”。
问
江西省政府网记者:我们了解到,《条例》是由省人社厅、省政务办共同牵头起草的,结合我省双“一号工程”,在政务服务方面,将会有哪些具体安排部署?
答
江西省政务服务办主任邵高:
今年上班第一天,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了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吹响了“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号角。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工作是双“一号工程”的一项重要抓手,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位推动,2018年,我们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名义部署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今年3月,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作了进一步强调和要求。我们主要是按照“分步推进、协同创新、便民高效、安全可控”的原则,着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做到“四个通”,即共享数据支撑应用服务的“数据通”,居民用卡办理各项业务的“领域通”,省内外一卡通办的“区域通”,支撑全方面便捷用卡的“服务通”,以务实举措推动“一卡通”扩面升级、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公司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着力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依托全省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平台,实现社会保障卡及其关联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推动各地、各部门为“一卡通”应用服务提供信息平台和业务数据支撑,逐步推进“一卡通”应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如今社会保障卡相关数据实现与经济时政、公安、医保、民政等11个部门互联互通、共享110类数据,为推动“一卡通”的应用提供了强大的数据支撑。同时,也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数据作为重点纳入全省政务数据共享范畴,供各地、各部门调阅使用,扩大“一卡通”数据应用,提高数据价值。
二是着力丰富政务服务应用。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身份信息作为自然人辅助身份认证源之一,为广大群众在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实名注册、实人认证、单点登录等服务,解决群众在不一样政务服务平台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相关问题。支持政府部门业务经办系统扫描验证电子社保卡二维码登录,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登录验证的便利性和安全性。以社会保障卡为索引授权,实现群众办事所需电子证照跨部门关联查询和调取使用。全面推进凭社会保障卡在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等办理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着力提高服务支撑能力。完善省级平台建设,升级省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省持卡库等基础平台,建设省“一卡通”平台,在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设立“一卡通”专区,支撑本地区应用服务。加快对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
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前景如何
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营销是一种新的营销形式,如今在全国各地都只是起步阶段,但也不乏成功案例。国外经验表明,合作社借助电子信息平台开展农商品营销是大有作为的,很值得合作社结合各自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探索。如今,合作社电子商务营销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
一是合作社自办网站。通过网络与客商进行产销对接,将商品销到国内外。例如,北京市已有200多家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或网页。北京大兴区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体系营销模式,初步建立“网上交易,网下配送”架构,2009年,农副商品电子商务成交额达到1000余万元,做出了创新性探索。
二是网上开店。合作社可以进驻阿里巴巴、淘宝等网上交易平台,实现合作社农副商品的网上营销。相对比合作社自办运营网站,入驻成熟电子商务平台的成本相对更低。
三是网上联合社营销模式。例如,2008年,北京房山区依托“房山农合网”构建了“网上联合社”,网上联合社开通运营两年来,为120家合作社建立网店,推介会员商品562种,涉及成员及带动农户20059户,累计实现经营收入1700万元。网站设立合作社简介、商品展厅、管理建设、技术服务等栏目,为合作社进行商品推广,为成员提供技术服务,树立合作社文化形象,加强合作社对外沟通。“网上联合社”信息服务平台的开通,为合作社成员拓宽了收入渠道,提高了成员的收入。
合作社在发展电子商务时,需要解决如下问题:一是人才短缺,特别是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而吸引优秀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对单个合作社来说成本很高,对销售人员进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可可以更适合如今合作社的发展实际;二是资金困难,要运营好网站要有持续的资金投入,很多合作社在发展电子商务初期会有投入,而在后期往往荒废,导致前功尽弃;三是合作社品牌推广存在一定难易度,特别是规模不大的合作社,其生产的农副商品不具备规模效应或品牌效应,进行电子商务时的投入产出比很低。
案例:海宁市长安镇城东村三联果蔬专业合作社
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城东村三联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葡萄生产及销售的合作社,基地面积3000亩,年产葡萄6600吨。2011年3月合作社花费约2万元开设网站,致力于宣传与推广“圣优”葡萄,由城东村的大学生村官提供照片、新闻等资料,提高市场知名度,同时构建一个完整的信息平台,便于供需双方沟通,扩大销售。网站建立之后,不断受到批发商和潜在顾客的关注,近来日均点击量有四五百人次,来自山东、江西和广州、杭州、金华等地的批发商都前来采购葡萄,加上零售,有些品种的葡萄供不应求。
合作社与“某网站”合作,参与搜索排名。按点击付费,每一点击8角钱,每天需要三四百元。虽然费用不低,但是考虑到“某网站”覆盖了九成以上的中国网民,能给合作社的葡萄品牌带来巨大的顾客流量,转为商机和收益,当时合作社断定这还是物有所值的。而到网站运营之后,合作社很快就意识到这不是“物有所值”,而是“物超所值”。合作社负责人介绍,采取网络营销之后,品牌知名度上去了,销售额和销售价格同比去年增加了20%以上。如今整个销售收入中,经由互联网平台获得信息渠道并带来的收入占了30%,据初步估算,这笔收入有100万元左右,比起建设网站所需的2万元和后期维护费用,无疑是大巫见小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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