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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机构布署

办公室承担部重要文件的核审,部内事务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事务。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编制《济南组工信息》。执行部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涵盖干部、工人的调入审查、选拔考察、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工资保险、信息收集等事务。负责部机关老干部工作,主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和普通密码工作。组织协调部机关的财务、房屋、车辆管理,医疗保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节日值班、后勤服务和接待事务。负责《组织史》续编事务。执行部领导交办的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指导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管理发展新党员。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和实施奖惩。配合办公室进行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度考核,做好评先树优事务。承担上级党组织和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研究室负责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综合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编制部刊和供部领导参阅的内部资料。组织协调全市党委组织部门的政策调研事务。起草及修改部领导交办的相关文稿。

干部一处负责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干部政策和制度,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管理后备干部,调配、交流、安置处级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人员,调配全市处级干部、选调生,办理人员抽调、安置事务,管理中直单位及外省、市赴济挂职干部,选调及宏观管理选调生、下派干部及援藏干部,师职军转干部安置,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贯彻《公务员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处级干部年度考核。

干部二处负责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建议,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及例会相关的材料准备和选举组织筹备事务。指导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审查把关组织人事处长(部长)的任免,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研究制定市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审核办理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工作,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师职军转干部安置。

干部三处负责考察市政府职能部门、市政府所属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指导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对组织人事处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审核办理处级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退休等事宜,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师职军转干部安置。

干部监督处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谈话打招呼、函询和诫勉工作,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的案件,干部监督巡视员工作,干部监督信息提供,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企业干部处负责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工作,指导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考察市委管理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审核办理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退休等事宜,指导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济南企业英才选拔管理工作。

干部教育处负责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政策制定,指导、协调、检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培训,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参与党校系统干部培训管理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市直部门组织人事处长培训工作,指导党校、干部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上级部门及市委交办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市干部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组织一处负责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指导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和选举市和全国党代会代表,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和民主生活会,局级单位党组织设置审批,党员队伍建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处理工作,党内重要集中教育活动,党费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组织员队伍建设,档案表彰相关事务。

组织二处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和指导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村居党组织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居党员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激励、服务的政策措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察、推进和落实,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才工作处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人才工作指导、检查,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专项重点人才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管理,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培养工程,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选拔管理,高层次专家直接联系,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才工作处掌管全市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管理,探讨制订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人才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研讨制定,全市人才工作指导、审查,人才培养、招揽、运用,人才流动、人才鼓舞和人才保护等相关事务,专项重点人才工作,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维护,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培养项目,济南专业技术顶尖人才、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选拔管理,高层次专家直接联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干部信息管理处负责策划、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管干部信息、干部档案维护,干部"三龄一历"审查确认,全市干部、党内统计事务,党员和党组织、干部信息调研分析,信息服务,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审查验收,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市管干部信息收集上报和干部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推广,市管干部信息更新、维护管理。

市考评办公室负责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政策规定、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研究,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市直部门年度业务工作目标审核,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审查调度、半年考核、重点工作任务跟踪考核,督促考核责任部门职责履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考核实施,综合考核结果奖惩建议提出,市考评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委巡视组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定、重大决策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艰苦奋斗、廉洁从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如实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市远程中心综合处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划制定、基层站点设备管理和维护、教学活动指导、工作制度建立,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培训,维护“泉城红星网”和省远程教育“一体化网站”济南市分站,指导各县(市)区分站维护,协调市委党员电化教育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中心文稿起草、宣传报道、工作简报编发,中心建设制度制定、行政后勤保障。

市远程中心课件资源处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计划制定、基层教学计划落实,课件征集整合、制作、教学资源库建设,教学资源审查、分类、评价,教学课件制作队伍、教学辅导队伍建设,教学效果应用和转化,党建电视专栏节目制作,上级下达课件制作任务完成,上级党员电化教育部门安排任务承担。

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析

第一章总纲

为确保济南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3323

第五条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济南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济南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协同单位,连续十二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2019年获评省级文明校园。

学校占地1200余亩,馆藏图书86.6万册,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2350人,现有彩石和舜耕两个校区,彩石校区为主校区,位于市区东部教育大学城,毗邻蟠龙山森林公园,校园内山色苍翠,绿草如茵,环境幽雅,是青年学子学习、生活的理想场所。学校紧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厚德博学、强能善技”为校训,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人文与技能融合”为特色,为省会济南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设有机械制造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管理学院、中德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学院、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院部,现有38个招生专业。

学校专业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交通运输、旅游、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济南市“十大千亿级”产业。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被立项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7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拥有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新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与应用3个专业群被评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学科种类丰富,布局科学,涉及装备生产、电子信息、财经商贸、交通通讯、旅游、文化艺术等多个领域,与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济南市“十大千亿级”产业紧密衔接。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群被列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梯工程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7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旅游管理等专业被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等8个专业组建了省级专业教学团队,智能装备制造技术、新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制造与应用3个专业群被评为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专业群。

学校秉承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素质过硬、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专职教师66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比例达到36.77%,高级职称比例占23.77%,“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36.6%,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获得者1人,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山东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山东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2人,山东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3人,获得全国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5项,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21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全国高校教师教学竞赛分析报告(2012-2018)”中,学校教师教学竞赛成绩位列全国第8位。同时,学校还聘请了一批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外籍教师、专家、学者、工程师、企业经理来校任教,进一步优化了师资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更加鲜明。

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果丰硕,获得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主持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4个,山东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主编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13部;近五年,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23项,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61项,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2项,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2项。

学校实习实训设施齐全,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259个,智慧录播教室4个、理实一体化专业实训室164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323个。校内工程训练中心配备了从工业1.0到工业4.0的专业化生产性实训设备,其中工业4.0区域建有国内领先的智能柔性开关装配生产线、3.0区域包括制造单元、无人工厂、工业机器人、复杂机电一体化设备等,工业2.0区域包括DMG五轴五联动数控加工中心在内的数控设备36台。现代交通训练中心建有包括CFM56航空发动机、活塞发动机、涡桨发动机在内的飞机训练中心;包括宝马、奔驰、迈腾在内的汽车训练中心;包括自动分拣系统在内的智能物流综合训练中心。

学校紧扣区域经济发展转型需求,不断优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坚持“与品牌为伍,与巨人同行”的校企合作理念,与浪潮集团合作建立了大数据应用技术专业和会计代理记账工厂,与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山东省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与德国莱茵科斯特有限公司合作建立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莱茵智能制造学院”,与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人工智能学院”,牵头成立了现代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三个职业教育集团。学校主动适应新时代产业转型升级,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变化,分别与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浪潮集团、山东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迅达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海信集团、山东大厦、中美物流联合会、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苏宁易购等企业深度开展专业共建、人才共育。

学校积极参与国家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拥有汽车运用与维修、Web前端开发、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分析、网店运营推广、工业机器人操作与运维、工业机器人应用编程、智能财税、云计算平台运维与开发9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涉及13个专业,下一步将向所有专业推广。学校设有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多工种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鉴定。

学校是山东省首批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高职院校,与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合作举办德国“双元制”人才培养,合作8年,为山东省内德资企业培养“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325人,合作中形成了政行企校合作、三方理事会共管、技能支持委员会和考试委员会两委共诊、校企共育、工匠人才培养的“43221济南模式”,是德国联邦政府首次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网络项目合作单位。学校还先后与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美国物流联合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引入高质量通用能力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资源。与山东智能制造领先企业——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携手成立莱茵科斯特(慕尼黑)智能制造跨企业培训中心。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举办莫桑比克共和国骨干教师中长期培训班,招收“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全日制学历留学生96人。

学校作为山东省率先实施中外合作教育的高职院校,携手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共同推动德国“双元制”教育人才培养,已携手走过8载春秋,为山东境内德资企业输送了325名“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在合作过程中,我们构建了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协作机制,三方理事会共同管理,技能支持委员会与考试委员会联合诊断,校企合作共同培育,工匠人才培养的“43221济南模式”。此模式标志着德国联邦政府在我国的首次中德双元制职业教育网络项目合作。学校还陆续与西澳大利亚州理工学院、加拿大麦瑞·维多伦学院、美国物流联合会携手推进人才培养,引进了高品质的通用能力标准、课程标准和教学资源。与山东智能制造领域的领军企业——莱茵科斯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联手创立了莱茵科斯特(慕尼黑)智能制造跨企业培训中心。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举办莫桑比克共和国教师中长期培训班,招收“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的全日制学历留学生共计96人。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设立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团队。领导团队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审议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实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和专业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学院将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取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主导、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1)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机构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4)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的省份,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5)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6)我校所有专业对夏季高考考生的选考科目均不提科目要求。

(7)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8)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政府文件规定,我校新生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48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执行全省统一指导收费标准,如学费标准调整,则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规定收费。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者每年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200-44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还可以获得学院颁发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按学期评选,每学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勤工俭学、申请困难补助等方式获得适当补贴。

为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就读,我校为优秀学生提供一系列减免学费、奖学金等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优惠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1、对曾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8000元、6000元。

2、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学生免学费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6000元、4000元。

3、对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免学费。

4、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的学生免学费并一次性奖励“校长奖学金”10000元。

5、对夏季高考成绩达到一段线(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春季高考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十名的学生免学费。

第七章 资格复审及证书发放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毕业,学校将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学业,学校将发放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完成电子注册、备案。毕业后,将由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将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的待遇。

专升本事宜将按照当年教育厅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处理招生相关事务。对于冒用济南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济南职业学院所有。若章程内容与上级政策不一致,则以国家及上级政策为准。对于未明确事项,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济南职业学院所有。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编:250103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编:250014

咨询电话:0531-58188796、58183277、58183288、82627535、82627561

济南职业学院官方网站:

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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