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构建合同争议,感谢各位的协助,深感感激
关于您所提及的网站构建合同争议,其性质属于服务提供合同争议,不同于商品销售合同,此类合同缺乏统一的规格和检验标准,具有很高的定制性。因此,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应做到以下几点:1. 明确描述甲方购买服务的目的、2. 明确具体服务内容和验收标准,以及服务进度和交付方式,3. 明确付款方式,以及乙方需要配合的具体规定,4. 明确合同执行过程中变更的具体约定,以及违约和合同争议的处理。若上述方面在服务合同中未做完整描述和规定,极易出现您所描述的纠纷和争议。若乙方或与其关联的第三方需要修正网站内容以实现服务合同中明确要求的内容(或显而易见的要求),当然属于您的合理要求。否则,因您网站内容的变更导致合同更改,引起乙方工作量的增加或难度增加,乙方有权调整服务合同金额。
至于您是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新签署的合同修改,除非您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胁迫或人身威胁,或是重大误解,否则很难支持乙方违法。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合同,只要双方真实意愿表示,即具有合法性。
若乙方推迟提交网站文档,若因乙方工作拖延或安排不当,责任在乙方;若因您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配合义务导致延误,责任在您。
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在预付80%的情况下,您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进度,这可能涉嫌违反合同。
建议您尝试与乙方主动沟通,尽量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实现网站建设的目的。同时,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合同保护意识,更详细地描述和加入保护条款,付款可以采用根据合同进度付款的方式,例如预付30%并设定工作进度,然后验收,依次类推,这样更有利于实现服务合同的目的。
网站构建合同争议,对网站承建公司提起诉讼
我并不理解为何要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另外,我想说的是,这种纠纷要么一诉到底,要么就别起诉,金额过于琐碎。
可以先拨打12315或联系工商局,看看是否能解决问题。
如果合同内容更详细,拿回网站建设费用应该不成问题,也不必打官司,工商局应该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从事网站建设,一般网络公司出具的合同,大部分都非常不规范,很多内容都没有明确的界限,基本上是难以诉讼的!就像您所说的“合同约定甲方确定首页设计风格后乙方20个工作日内完工”,这一条就很难诉讼,因为首页到现在还没有确定!另外,赔偿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应该会很难!如果不怕麻烦,打官司是可行的,但要做好准备。拿回原来的钱和赔偿都是可能的,因为双方有合同在。
在律师方面,我觉得找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就好,与这类公司打官司应该比较容易,他们更怕麻烦!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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